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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結婚領取結婚證已經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了。
根據財政部、發改委日前下發《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包括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費。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