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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婚后加女方名字離婚應當平均分配該房屋。男方對房屋產權登記添加姓名的行為,發生了房屋產權變動的法律效力,視為男方自愿贈與房屋產權給女方,因此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平分共同財產。
(資料圖)
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婚后加女方名字離婚應當平均分配該房屋?;榍澳蟹饺钯徺I的房屋,雙方婚后對房屋產權登記添加姓名的行為,視為是一方自愿贈與房屋產權給另一方的行為,而且已經發生了房屋產權變動的法律效力,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法律快車提示您,離婚時一般雙方平均分配該房屋,女方也能分得該房屋。
對夫妻共同財產認定方式如下:
1.夫妻將該財產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并訂立的書面約定;
2.該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離婚財產分配如下:
1.雙方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
2.沒有協議或者協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一方生活困難的,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