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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的借條一般具備以下內容:
1、書寫標題為“借條”;
2、正文表明借款人于何時向出借人借款的基本事實,包含借款的具體數額、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等其它內容;
3、借款人簽字或者蓋章。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的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