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房屋買賣協議簽了后一方不履行怎么辦?
(一)要求繼續履行。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首先當事人一方可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如對遲延履行約定了違約金的仍可要求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如沒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有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但有下列情況的不適用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適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1、定金罰則,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或者另外訂立了定金合同,則可以適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為定金。
2、違約金,如不適用定金罰則適用違約金。
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并且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則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賠償損失,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違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也沒有法定違約金可以適用的,如果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則違約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數額可由雙方商定,或由仲裁機構裁決和法院判決。
雖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或者法定違約金,但違約一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對于不足部分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賠償的金額應相當于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超過違約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
二、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咋辦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除合同另有約定或出現可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無論是合同簽訂后的預期違約還是合同履行期屆滿后的實際違約,如另一方堅決要求繼續履行的,除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條規定外,應責令雙方繼續履行。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對于確不能繼續履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可參照以下方式:
(一)雙方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
(二)雙方不能協商確定的:
1、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
2、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出發,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確定之日以及審理中房屋的漲跌情況等,合理確定。
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有利于保證雙方當事人按照合同內容來履行各自的義務,從而防止對方反悔。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已經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的情況下,合同其中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義務,另外一方完全是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或者是要求解除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溫馨提示】并不是每種情況都是客觀一致的,一個同類型的答案能夠解決我們遇到的85%法律風險。但真正的解決方案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復雜的情況下,建議盡快咨詢專業律師,僅需3~15分鐘獲得針對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