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工作期間為退休后養老積蓄的資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強制提取的,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因此,一般情況下,要想退掉職工養老保險,則需等到年滿法定退休年齡后才能執行,具體的職工養老保險退保條件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
二、辦理機構
1、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由所在地開業服務機構代為申報)。
2、從事有合法經濟收入的自雇人員、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至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3、本市戶籍人員的外省市配偶至本市戶籍人員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4、停止繳費人員至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三、退保養老保險所需資料
1、出國(境)定居
(1)《基本養老保險清退一次性支付審批表》。
(2)按需提供參保人、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領取人銀行賬戶信息。
(4)出國(境)定居證明(官方文書、護照、通行證等)。
(5)委托辦理應出具公證委托書、委托律師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