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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簽訂出版合同應注意什么
通常來說,出書簽訂出版合同時,最應該注意以下條款。
1、合同年限。你若簽十年的,那么你十年之內就沒法再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了。個人建議簽三年,最多不超過五年。
2、稿費約定。可以一次性買斷,也可以拿版稅提成。個人建議拿版稅提成,特別是當你對自己的作品銷量很有信心時,版稅會讓你掙得更多。
3、稿費支付。這個一定要明確。你若不提出來,有些出版社會默認為實際銷量給你結算稿費,這個就沒譜了。通常都是出版社告訴你銷了多少就是多少,你很難去出版社查證實際銷量。最好的辦法就是約定圖書出版后一個月內,一次性結清首印數稿費。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出版合同一般幾年有效
3年
“出版合同3年有效期是指出版合同自生效當日起三年后合同結束。合同有效期是由合同雙方協商約定的,如果在合同中未約定有效期的,可以根據該合同相關法律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