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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疾病離婚可以采取的途徑
患有疾病離婚可以采取如下兩種途徑離婚:
1.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的一種離婚方式。找法網提醒您,協議離婚有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后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需要注意的是,一方患有嚴重的精神性疾病,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只能采取訴訟的方式。
婚姻期間共同財產有哪些
婚姻期間共同財產有如下七類: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勞動報酬,如工資、獎金、津貼、福利;
2.用勞動報酬添置的財產;
3.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
4.知識產權的收益;
5.因繼承得到的財產,但遺囑確定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贈與得到的財產,但贈與合同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應當歸夫妻共有的財產,如夫妻一方偶然中獎所得的獎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