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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滿15年勞動法規定有哪些?
(資料圖片)
工作滿15年勞動法規定有:勞動者有用人單位連續工作達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完全可以拒絕。必要時,可以申請勞動調解或者仲裁。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在法律上對工作滿15年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情況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勞動者應當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被侵害,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向司法機關訴訟來解決相關的矛盾和問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不得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致使勞動者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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