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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省公安廳獲悉,海南公安9名個人和3個集體榮獲“海南省鄉村振興工作隊先進個人”和“鄉村振興先進派出單位”稱號。
據悉,為表彰先進、樹立典范,經省委同意,省委組織部決定授予50個單位“海南省鄉村振興工作隊先進集體”稱號,授予299名同志“海南省鄉村振興工作隊先進個人”稱號,授予50個單位“海南省鄉村振興先進派出單位”稱號,其中,省公安廳、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和萬寧市公安局被授予“海南省鄉村振興先進派出單位”稱號,來自省公安廳的蒙邁生、邢增樺、陳秋龍、張黎寧、符增豪、林明欣,來自海口市公安局的陳健,來自東方市公安局的麥曉華,以及來自樂東黎族自治縣公安局森林分局的陳濤等9名民警被授予“海南省鄉村振興工作隊先進個人”稱號。
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希望受表彰的集體和個人要珍惜榮譽、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在鄉村振興一線再立新功,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以一往無前的奮斗姿態、只爭朝夕的精神狀態,真抓實干、勇于擔當,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大舞臺上當先鋒、作表率、創真績,為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打造中國式現代化的海南樣板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