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交通事故賠償新標準
1、交通事故賠償新標準: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等。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交通事故孕婦賠償標準
1、交通事故造成孕婦受到人身損害的賠償應視具體傷情情況而定。但賠償項目一般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后續費用、經司法鑒定確定為傷殘的還有被撫養人生活費、傷殘賠償金及精神損害賠償。致使受害人死亡的,還應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費用。
2、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