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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一定要認籌才能買房
1、不是一定要認籌才能買房。認籌是指開發商正式銷售前通過一些折扣讓購房者繳納認籌金等費用的行為。買房可以認籌,但不是必要的,購房者可等到開盤當天進行支付定金購房,但可能無法享受相關優惠。
2、法律依據:《民法典》
【資料圖】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認籌和認購的區別有哪些
1、認籌購房就是開發商在樓盤正式銷售前,通過優先選房、享受開盤價格優惠甚至抽大獎送車位等方式,吸引有購房意向的購房者預先向售樓方繳納認籌金。一般進行認籌時,購房者需先填寫個人買房資料,并交納一筆認籌金,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元。
2、一般情況下,在認籌之后,買家就會成為樓盤的尊貴客戶,可以享受優先選房、打折等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后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認籌金”的實質作用是開發商在開盤前得到的大筆資金并在短時期內收回大筆資金,解決開發商的燃眉之急。
3、而認購就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征是買賣雙方約定的為將來訂立合同而談判的義務,而并非達到簽約。
我國的經濟在近幾年不斷發展,房地產也在飛速的發展,因為房價較高,那么在購買房屋是購房者也要先了解購房的流程和需要的手續,在房地產開盤前,房地產商會舉行一些認籌活動,來吸引和確定下購房的人群,當繳納認籌金后沒有購買到房屋后,也可將認籌金索要回來。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