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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婚買房子法律規定是什么
1、結婚買房子所涉及的法律規定如下: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除另有約定外,歸個人所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一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二、法律規定買房合同何時生效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雙方當事人就買賣合同主要內容達成一致時,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批準、登記時生效。
3、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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