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私人擬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資料圖)
1、私人擬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1)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房屋買賣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3)房屋買賣合同的內容為雙方真實意圖的表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二、房屋買賣雙方私下公證有效嗎
1、雙方私下議案申請房屋買賣合同公證,公證行為給是有效的。但是合同并不是因為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3、《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第三十六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