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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商標流程是:當事人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提交申請文件,然后由商標局在九個月內進行審查,審查完畢后可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如果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商標局就可發給申請人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注冊費用如下:商標局受理商標的注冊費是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出具商標證明費是50元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三十三條規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三十三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