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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子女關系怎么確定撫養關系?
1、繼父母撫養、教育繼子女的狀態持續的確定與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與繼子女之間形成了事實撫養關系的,適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定,在繼子女未成年前對子女盡到了撫養的義務,那么繼子女對繼父母也有贍養的義務。
2、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繼父母子女關系能否解除?
1、繼父母子女關系能解除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沒有形成長期共同生活和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間僅存在姻親關系,以及在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的婚姻關系終止時,繼父母子女關系自然解除。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四條 生父與繼母離婚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者生母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