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怎樣解除勞動關系
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需要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協議一致后由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對于違法解除,還需要依法支付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向解除勞動關系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單位提出離職申請。
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在誰
1、由用人單位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和《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均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由用人單位承擔。
凡是勞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勞動政策要求用人單位做到的,用人單位應當就自己遵守了這些規定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有義務在勞動者不來公司上班的時候,通知勞動者來公司上班以及告知勞動者不來上班的后果。如果用人單位認為職工屬于擅自離職,則用人單位在職工的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后應履行相應的通知義務。
3、根據公平原則、邏輯推理、日常經驗以及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解除勞動合同事實的舉證責任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三、上班經常遲到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按規定員工有以下情形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3、員工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員工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后仍拒不改正;
5、因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員工經常上班遲到早退已經屬于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那么公司可以因此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怎樣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內容,如果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關系,則需要提前三十天進行離職申請,若用人單位想要解除勞動關系則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按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建議咨詢網站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