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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中對于各種社會保險的繳納費率和繳納方式作出了規定,工傷保險費用包括繳納基數和繳費費率,繳納基數是指職工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用,而費率則是分擔購買該保險所需承擔的風險的一種費用,下面小編為您介紹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相關知識。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這是關于工傷保險繳費基數和費率的規定。
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應當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來繳納工傷保險費。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1、“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2、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3、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包括農民工、臨時工等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用工期限的所有勞動者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全部勞動者,是全部職工。
繳費費率
1、分類行業基準費率,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工傷保險分類行業基準費率標準分為三類六檔,即一類行業的繳費費率為職工工資總額的0.5%;二類行業一檔為職工工資總額的0.8%,二類行業二檔為職工工資總額的1.0%,二類行業三檔為職工工資總額的1.5%;三類行業一檔為職工工資總額的2.8%,三類行業二檔為職工工資總額的3.3%。在初次確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時,按照市政府批準的工傷保險分類行業基準費率執行。
2、費率浮動,從初次確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第二年開始,屬于二、三類行業的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在分類行業基準費率標準的基礎上進行浮動,浮動幅度根據用人單位一定時期內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總額(含全部費用)與繳費總額的比例確定。
繳費方式
每月10日前到地方稅務局繳納。
上文中,工傷保險基數主要是受到勞動報酬的影響,根據勞動報酬的多少來確定基數的數額,勞動報酬包含了各種形式的勞動用工形式和各種勞動報酬、勞動待遇的形式,具體的操作還是要根據當地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