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社區是若干社會群體或社會組織聚集在某一個領域里所形成的一個生活上相互關聯的大集體,是社會有機體最基本的內容,是宏觀社會的縮影。社區溝通也是社區中鄰里關系處理的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如今,微信成了人們的一種生活方式。社區鄰里溝通還融入了微信群中的溝通。這次,律霸小編要和大家聊聊近期發生的在社區微信群里發生的一起爭吵事件,甚至還由此引發了索賠。
南京一中年女子在小區業主群內發消息指責群主“不要臉”“沒離婚就養小白臉”等等,隨后群主進行了反擊并驚動警方,雙方還為此發生了肢體沖突。2016年10月10日,被辱群主以名譽權受侵犯為由,將發帖女子告上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權,賠禮道歉,并索賠各項損失8萬元。群主起訴后,發帖女子又提起訴。11月4日,鼓樓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11月23日,發帖女子自動履行了賠禮道歉并賠償被辱群主5000元的判決結果。
張玫與李芳,同為南京市某高端小區的業主,還是樓上樓下鄰居。前幾年,雙方的關系好到如同姐妹。然而近兩年來,兩人因一些小事處理不當產生隔閡,繼而發展到不說話。
(資料圖片)
張玫在小區內是個熱心人,喜好參與小區文明創建管理。一年多前,她為方便小區業主間溝通交流,創建了小區微信群并自任群主。這個群平時人數在80人上下,群里的鄰居們圍繞建設美好家園的共同心愿,在群內交流,氣氛活躍。
2016年10月4日清晨近6時許,李芳在小區微信群內發布這樣一條消息:“剛到鄭州就聽說全國假貨都率先出自河南人之手……真是醉了”。有群友看了該消息后,提醒李芳不要在網上挑起地域歧視,但李芳沒有理睬。過了不到10分鐘,李芳又緊接著發布了第二條消息:“張玫你這個不要臉的女人,整天興風作浪,沒離婚就開始養小白臉,此人在珠江路搞計算機……還要我再多說點嗎?”一些群成員看到這條指名道姓的消息后,頓時嗅出了火藥味。多名群友勸告李芳,說話不要牽扯個人隱私,你這種言論傷人太甚,很不好。但李芳不依不饒,拒不認錯。
之后矛盾升級走上法庭,張玫也第一時間看到了李芳發布的消息,她曾想刪除消息,但又覺得刪掉后李芳還會再發;她也考慮過直接將李芳移出該群,但又覺得這樣不妥。于是,她只好壓住怒火勸告李芳:“這是公眾微信群,請你講話要注意分寸!”但李芳沒有理睬,于是張玫撥打了報警電話,由于李芳當時人還在河南,警察趕到后只好作罷。
10月9日,張玫與李芳在小區內相遇,兩人由爭吵頓時上演成肢體沖突,幸虧被路遇的小區鄰居拉開。10月10日,張玫再次報警,并申報在雙方廝打過程中其價值7000元的眼鏡遺失。解決矛盾的過程中,雙方都稱對方先動手,責任不在自己。
這次報警的當天,張玫即花3萬元重金聘請律師,以名譽權受侵犯為由到鼓樓區法院起訴李芳,索賠各項損失8萬元。李芳獲悉法院受理張玫的起訴后,隨后也聘請律師并提起反訴,稱張玫針對她的言論也構成侵權,不僅如此還受到張玫毆打,索賠5萬元。
其行為已經構成侵權賠錢又涉及道歉。10月27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原告張玫堅持訴訟請求,她指被告李芳在小區微信群公開發布不實信息,指名道姓謾罵、侮辱、誹謗自己,惡意對自己進行人格攻擊,嚴重侵犯其名譽,傷害其家人和鄰里情感,其理應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李芳辯稱,事發當日其情緒低落,先是在微信群里發了一條關于河南人善于造假的信息,聯想到張玫也是河南人,于是心中的積怨一時涌起,將十多年前張玫曾經說過的情感往事作為素材,進行加工就發布了。李芳愿意向張玫道歉;對于張玫主張的3萬元律師費則不同意承擔;其對張玫的侵權行為并未達到嚴重程度,不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
李芳還在反訴中指出,張玫捏造自己曾經遭遇嚴重家暴,并公開披露李芳曾患腫瘤的個人隱私,嚴重侵犯了李芳的名譽權和隱私權,致小區業主對李芳指指點點。之后,張玫更是對李芳大打出手,造成李芳身體和精神的雙重傷害。故提起反訴,請求法院支持反訴請求。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李芳平日與張玫的交往中,心中累積不快,通過在微信群中發布信息的形式發泄不滿情緒,信息中使用“不要臉”“養小白臉”等貶損性道德評價詞語,主觀上有損害張玫名譽的故意,客觀上也實施了侵害張玫名譽權的行為。李芳的侵權行為直接給張玫的個人聲譽造成損害,導致其他業主對其產生不良評價,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張玫在受到李芳的人格攻擊后,歷數其多年來與李芳交往中的付出和友好,其中關于家暴和患病的內容涉及李芳的家庭和身體狀況隱私,但從兩人的微信往來記錄看,張玫并無侵害李芳隱私權的故意,其措辭雖有不當,但并不構成對名譽權和隱私權的侵害。
最終,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判決:李芳立即停止侵犯張玫名譽權的行為;李芳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小區微信群發布道歉函,同時將該書面道歉函張貼于小區門衛外墻顯著位置,逾期不予張貼的,由張玫自行張貼,同時將本判決書全文發布于《江蘇法制報》,所需費用由李芳承擔;李芳一次性賠償張玫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駁回張玫的其他本訴請求;駁回李芳的反訴請求。
一審宣判后李芳沒有上訴,并于11月23日自動履行了全部判決結果。 本文出現姓名除法官外均為化名。
針對此有法官提醒 :微信群屬于公告場所。針對此案的判決,該案主審法官說,小區微信群一旦建起且有業主們加入,該群就等同于小區的公共場所,盡管微信群只是一個網絡平臺,但它作為表達話語的一種載體,與現實生活中的公共場所并無差異。如今小區建微信群十分普遍,而建群乃至業主們愿意加入的初衷,毫無疑問是為了增進鄰里感情,為共建美好家園獻計獻策。所以小區微信群里可以有圍繞小區建設的意見、建議,但不可以有群成員之間相互攻擊、揭人隱私的不和諧言論出現。
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如今各種各樣的微信群內針對他人的侵權現象時有發生,惹出官司的也越來越多,應引起微信用戶的重視,不可在群內亂揭他人隱私。以本案為例,李芳在小區群里指名道姓散布張玫“不要臉”“沒離婚就養小白臉”等敗壞張玫名譽的言論,別說李芳根本拿不出證據來佐證自己的言論,而即使有證據她也不能在群里如此散布。公開散布別人的隱私、敗壞他人名譽的行為,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李芳為圖一時發泄之快,不僅破壞了鄰里關系,而且還要在法律上付出代價,教訓足夠深刻!
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微信群中的法律責任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聲明:該作品內容系作者結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內容整合。如若侵權,請通過投訴通道或網站客服提交信息,我們將按照規定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