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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不麻煩。
個體工商戶辦理營業執照首先需要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填寫申請表,因為個體經營不用進行名稱預先核準,經營范圍、資金數額、聯系電話由申請人口述,當場發營業執照。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個體戶營業執照辦理流程如下:
1.經營者的一寸彩照一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經營場所的房產證復印件或相關證明,租房合同(自由產權不需要)。如果是代辦,需要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確定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轄的市場監管部門辦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辦理。
3.給自己的店鋪取好名字,名稱組成=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填好下面的表格,申請名稱核準。
4.名稱通過后,進行開業登記申請,填好表格,市場監管部門就可以進行設立登記的受理了。
5.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一般只需三個工作日。
辦理個體戶營業執照所需的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4、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辦營業執照需要以下條件:
1、有符合規定的名稱和章程;
2、有國家授予的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所有的財產,并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機構、財務核算機構、勞動組織,及法律或者章程規定必須建立的其他機構;
4、有必要的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九條
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后,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予以注冊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國家推行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