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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房屋產權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明材料、登記申請書等材料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
2、受理申請,審查材料;
3、必要時對申請登記的不動產進行實地查看;
4、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手續,發放房屋權屬證書。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規定,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