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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時代是一個新興的自媒體時代,相對于以前的電視、廣播、報紙等傳統的媒體形態而言,微博、微信、短視頻等網絡自媒體傳播的交互性更強、速度更快、范圍更廣。導致網絡媒體侵權的成本降低、影響甚大。侵犯他人名譽權如何處理?
法妞網友咨詢: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侵犯他人名譽權如何處理?
律師解答:
隨著移動社交媒體的普及,在各類網絡群聊中的言論成為嚴重影響涉事人名譽甚至日常生活的重要手段。各種信息在驚人的網絡傳播速度下,其對個人名譽造成的“殺傷力”是前所未有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其中誹謗行為的特點是捏造虛假事實并予以傳播。根據法律規定,只有當個人的客觀社會評價受到損害才有可能構成名譽權侵權,而個人自身的主觀評價不屬于客觀社會評價,不納入名譽權的保護范圍。因此,名譽感受損不代表名譽權受損。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律師補充: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根據《民法典》第179條、第995條、第998條、第1183條規定,人格權受到損害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在私益訴訟中,可以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需要根據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嚴重性、傳播程度、造成的精神受損程度等具體情況綜合來考慮。但是在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中就不能提出賠償損失,僅限于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