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法院對聚眾持械劫獄罪既遂一般會判幾年
1、法院對聚眾持械劫獄罪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犯罪分子,既遂一般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既遂一般會判處死刑;其他參加的犯罪分子,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條組織越獄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越獄或者聚眾持械劫獄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聚眾持械劫獄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聚眾持械劫獄罪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監管秩序。監獄、勞改隊、看守所等監管場所的任務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
為了保證監管場所的正常秩序,國家對罪犯的出獄(包括出勞改隊、看守所等)作了嚴格的規定。聚眾劫獄就是違反監管規定,公然聚眾持械將罪犯非法劫出獄外,使監管場所的正常監管秩序受到侵擾。對這種犯罪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