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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申請一個月左右可以領取。具體申領程序如下:勞動者自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60日內,失業人員應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申請失業補助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勞動手冊;
2.戶口簿;
3.退工證明;
4.失業人員特殊困難申請表;
5.本人書面申請;
6.身份證;
7.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存折。
失業補助金需要審核五天左右,一般是當月申請,次月發放。法律快車提醒您,若是申請人較多,或者提交的資料不全、不正確影響了審核,則時效會便慢,最晚可在一個月內審核完畢。各地失業補助金申領條件及發放標準不一樣,若是對失業補助金政策有疑問,可以到當地社保辦事廳咨詢或撥打客服電話12333咨詢。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