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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民事訴訟中的反訴提出時間為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
反訴是指被告人被人起訴之后,而被告人對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反訴即是原告即是被告,而被告即是原告。
如何計算審理期限:
1、本訴和反訴合并審理的審理期限如何計算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二審審限一般3個月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針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針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案件的審限依據適用的程序確定,按照一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二審程序的審限。
2、本訴與反訴合并審理一并判決嗎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訴訟中原告增加訴訟請求時,被告提起反訴的,法院可以對案件進行合并審理,并且一起判決。
3、本訴與反訴合并審理一并判決嗎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訴訟中原告增加訴訟請求時,被告提起反訴的,法院可以對案件進行合并審理,并且一起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