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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重組的收益是否要納稅
債務重組的收益需要納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債務重組的原則有哪些
債務重組的原則有:
1.基本原則。
2.權人入賬價值的確認原則。
(1)對于實際收到或將會收到的貨幣性資產。
(2)對于非貨幣性資產。
3.債務人重組差額的確認原則。
4.關稅費的確認原則。
5.及到補價時的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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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可以建議您先找一下物業,由物業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