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資料圖)
不同的土地承包期限不一致,我國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第二十二條規定,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