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在人身損害的侵權案件中,責任人需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而賠償的項目依據受害人的受傷程度而定,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而誤工費有一定的計算標準,那么民事訴訟中認定誤工費如何證明?下面由找法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民事訴訟中認定誤工費怎么證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1、誤工時間由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受害人的誤工費包括但不限于工資、“三補”(如飯補、車補和話補)、獎金和津貼。
誤工費工資證明
茲證明***(身份證號碼:)系我單位員工,擔任職務。月收入為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其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未上班工作。根據本單位規定,扣發其間工資總計為人民幣萬仟佰拾元角分。以上內容真實無誤,我單位對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X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