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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額抵押權是一種特殊的抵押權,為現今多數國家民法,如德國、日本、瑞士等國民法所承認。中國的《擔保法》亦對最高額抵押權作了規定。那么,最高額抵押權變更登記怎么進行呢?找法網小編在下文整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資料圖)
最高額抵押權變更登記怎么進行
具體情況是一企業與一銀行簽訂了一份最高額抵押合同,抵押房屋共有五幢,現拆除其中一幛房屋,因此抵押雙方當事人來申請辦理最高額抵押權變更登記,抵押權人同意對被拆除的該幢房屋放棄抵押權,但是不改變債務履行期間和最高債權額。
本人認為其來申請變更登記不妥,沒有依據。依據新的〈登記辦法〉,最高額抵押權并沒有變更登記這一類型,同時如果適用一般抵押權變更登記,<登記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抵押變更登記規定的變更情形只有三種類型:一是姓名或者名稱發生變更,二是被擔保債權的數額發生變更,三是登記時間發生變更。《物權法》第205條規定最高額抵押權變更事項中也沒有抵押范圍變更這一項。
《房屋登記辦法》:
第五十四條變更最高額抵押權登記事項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定變更最高額抵押權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應當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變更登記。
第五十五條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他項權證書;
(四)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尚未確定的證明材料;
(五)最高額抵押權發生變更的證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因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的期間發生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還應當提交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