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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企業不同的印章有不同的用途,企業的合同專用章是專門用于簽訂合同用的,可以在簽約的范圍內代表單位,而公司的公章是所有印章中效力最高的,因此公司的公章是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用于簽訂合同的。
合同蓋章要注意的問題:
1、所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單位名稱應與合同當事人的名稱完全一致;
2、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單位對外進行活動的重要憑據,不得借用,如借用其他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或者公章簽訂合同,該合同屬無效合同,出借單位和借用人要對該無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負連帶責任;
3、為防止代理人濫用代理權,越權簽訂合同,一般應采取先訂合同后蓋章的辦法,不要隨便將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交代理人,否則,合同簽訂人用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簽訂的合同都要單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