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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交通事故賠償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那么,免費坐他人車出車禍誰負責,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
(資料圖片)
網友咨詢:乘坐了他人的汽車出行,發生交通事故,車是司機本人的,車上的人員受傷,請問可以向保險公司或車主索要哪些賠償?
河北鴻翔律師事務所趙倩律師解答:
無償同乘情形下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該找誰賠償同乘人的人身、財產損失?無償同乘的乘客可以區分為兩種情形,即善意同乘和惡意同乘,兩種不同情形下的民事賠償主體是不同的。善意同乘的情形下,車輛所有人作為民事賠償主體,但是通常限制車輛所有人承擔的責任范圍。惡意同乘的情形下,惡意同乘人作為民事賠償主體。
1、善意同乘情形下,車輛所有人作為民事賠償主體,承擔有限制的民事責任
所謂善意同乘,就是指無償搭乘。善意同乘人,是指在車輛所有人好意并無償的邀請、允許或者車輛所有人并不知情的情況下搭乘該車的人。善意同乘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負傷時,車輛所有人作為車輛的運行支配者和運行利益的歸屬者,自然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惡意同乘情況下,惡意同乘人作為民事賠償主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3款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這種強迫同乘人即惡意同乘人,此時車輛運行實際在同乘人的脅迫控制之下,駕駛人已經喪失了對車輛的運行支配權,純系被迫為同乘人的目的而駕駛,此種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由惡意同乘人作為民事賠償主體。
趙倩律師解析: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其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如下:
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死亡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1中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遭受精神損害項目和標準:賠償權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現實中,要是免費坐他人車出車禍的話,則要區分一下此時屬于善意的同乘還是惡意的,不同情況下,實際需要承擔車禍責任的主體不同。當然,這時也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作出認定之后,當事人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