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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是工程建設全過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對工程質量實行控制的最后一個重要環節。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法妞網友咨詢:
(資料圖片)
工程未經驗收,能否主張支付工程款?
劉福勝律師解答:
工程質量是工程建設的生命線,是重中之重。而檢查工程質量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和工序則是竣工驗收。正常情況下,工程建成后,應當根據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組織驗收。而且,我國法律對竣工驗收的程序以及達到的條件和標準都做了嚴格的規定。沒有經過竣工驗收的工程是未完工的工程,因此無法交付使用。經過竣工驗收,但是驗收不合格的,也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驗收合格。顯然雙方沒有驗收合格的書面材料,應當視為未經竣工驗收。但是發包人擅自使用,則視為發包人認可工程質量和工程現狀,并實際接收該工程成果。那么,發包人應當支付工程款。
劉福勝律師補充:
建設工程竣工是否竣工驗收合格,直接關系到施工方是否可以主張全部工程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經驗收符合質量要求的,法院可參照承包人和發包人雙方認可的《工程結算書》認定工程價款,該種參照方式符合司法解釋參照合同認定工程價款的規定。
建設工程合同無效,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法院可參照合同中約定的《工程結算書》認定工程價款。建設工程合同無效,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法院可參照以承包人與發包人共同委托造價鑒定的結論為基礎制作的《工程結算書》認定工程價款。發包人在《工程結算書》上簽章的行為可視為對承包人所做工程量及工程價款的認可。建設工程合同無效,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承包人可請求參照《工程結算書》支付工程價款。
劉福勝律師結語:
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要有證據意識,如在工程變更、工期延誤以及竣工驗收等環節一定要注意留存相應的證據,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切勿因與業主交情深厚等因素,忽視施工過程中法律風險,從而引起不必要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