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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等其他法定情形,從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那么,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自己的生活有哪些影響?
(資料圖)
法妞網友咨詢:
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師解答:
2013年,最高法院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建立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一旦行為人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那么行為人在各方面都將受到很大的限制,而且家人也會受到相應的影響。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指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征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
律師補充:
被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后,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同時還有相關的懲罰措施: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一旦從名單內撤銷,表示已經履行了還款義務,從黑名單內退出了,但是并不代表沒有記錄。第一會有法院記錄。關于此案件的全部內容法院內部都有相關文件,但是社會上是無法查詢到,如果還涉嫌了經濟案件被起訴,又可以重新被納入失信人名單內。第二個人征信也會有記錄。大家最關心的莫過于會不會影響個人征信報告,可以這么說,肯定是有影響的,因為曾經逾期過,就算還款了,也會留下逾期記錄,只是會顯示已經履行還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