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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樣處罰交通違章
公安機關交巡警部門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道路交通違章行為人所作的行政處罰。
違章情形不同,作出的處罰也會不同。
交通違章處罰分為警告、罰款、吊扣駕駛證和拘留四種。其中對違章者處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罰款,可由民警按照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處罰決定;對違章者處以50元以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由縣以上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巡警部門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但吊扣6個月以上駕駛證和吊銷駕駛證,須由地、市或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巡警部門審批;對違章者處以行政拘留的,由縣(市)、市轄區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處罰決定。
二、怎樣繳納違章罰款
小編提醒您,可以如下進行繳納:
1.通過查詢確認自己的交通違章行為是電子眼拍攝的交通違例行為,方可選擇任一處理點接受處理。如果是流動電子警察,即路面執勤民警用相機或攝像查處的,必須到執勤民警所屬大隊違例處理點接受處理。
2.依法要求接受處理的是交通違例的當事人或車主。當事人出示行駛證、駕駛證方可查詢、打印違例處理通知書。
3.當場核對違例通知書各項條款、指標,確認無誤后才可以簽名。違例當事人或車主代辦者需在相應位置簽名,一經簽名認可,法律上即時生效。
4.要妥善保存交款單。
5.被扣車、扣牌證者或外地車需要出具違例處理回執者,交款后須返回處理點辦理相關手續,其他情況交款后不必返回。
6.領取電子監控交通違例行政處罰通知書后15日內繳款,免收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7.單位要求領取違例記錄清單的,憑當事人單位介紹信、工作證、企業代碼辦理。
三、不交罰款的后果
交通違章罰款不交的后果如下:
1.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后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
2.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
3.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4.違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5.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2.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