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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的房產遺囑繼承流程是什么
1、房產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2、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3、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二、公證遺囑繼承流程是怎樣
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注:申請人應先至公證處領取專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單位人事或人事檔案部門開具】死者的婚姻證明;【注:指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及生效證明、離婚調解書)、戶口本上婚姻狀況記載;結婚年代久遠或結婚證遺失的,可以不提供結婚證;死者死亡時如果是未婚、喪偶、或離婚的,需提供由戶籍地民政局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股票對帳單等;【請注意不要遺漏,否則需要重新辦理;遺產稅尚無法律規定,繼承權公證辦理完畢后,至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時,會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等,請向該房地交易中心咨詢】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 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2)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
(3)對于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我國婚姻法規定,除有約定外,夫妻關系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則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應當先確認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決定適用的繼承形式和法律規定;
(5)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事先要審查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如有下列情況,應按法定繼承辦理: ①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②遺囑繼承人先于立遺囑人死亡的; ③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④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 ⑤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高樓住宅玻璃炸裂應該找誰處理
回復:可以建議您先找一下物業,由物業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