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一、股份合作制是什么
1、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某些做法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集體經濟的一種新的組織形式。
2、股份合作制企業,是勞動合作和資本合作有機結合。勞動合作是基礎,職工共同勞動,共同占有和使用生產資料,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實行民主管理,企業決策體現多數職工意愿。
3、資本合作則采取股份的形式,是職工共同為勞動合作提供的條件,職工既是勞動者,又是企業出資人。
4、職工個人股和職工集體股應在總股本中占大多數(職工個人股是職工以自己合法財產向本企業投資所形成的股份。職工集體股是本企業職工以共有的財產折股或向本企業投資所形成的股份)。
5、除此之外還可根據情況設置國家股、法人股。企業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的分配方式。股份合作制企業實行職工股東大會制度,職工股東大會是企業的權力機構。
二、股份合作制屬于集體所有制嗎
1、是。
2、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的一種形式,是集體所有制的一種類型,其實質是合作制而不是股份制。 股份合作制企業大多由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改制而來,是一種特殊類型的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的管理,一般參照《公司法》中關于公司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