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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哪些情況下業主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資料圖】
1、以下情況業主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3)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等。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怎么辦
1、開發商應該按照約定的時間來交付房屋,這是開發商的基本義務。如果開發商沒有按期交房,買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延期交房的情況和理由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但是給出延期交房的理由,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沒必要解除購房合同。雖然不是因為不可抗力或合同約定的免責理由,但屬于購房者能夠承受的范圍,例如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導致停工了一段時間現已恢復等,購房者可以選擇等待并且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金賠償。
(2)開發商延期交付,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也不給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脫逃避的,買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自己的損失。
(3)延期交付,經催告后開發商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購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請求開發商按延期天數承擔違約金賠償。
退房這對于開發商來說是最嚴厲的一種后果了,僅因為延期交房就要求退房的可能性不太大,除非合同條款當中有此約定,在合同中一定要體現延遲交房的相關違約責任,業主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違約金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XXX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