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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失業金拿多少的算法是:失業金領取金額=所在地區失業金標準X失業金領取月份。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失業金在暫停社保的當月可以申請。失業后需辦理失業登記,辦理失業登記以后一般一個月左右可以拿到失業金。勞動者自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失業人員應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和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想要申請失業金必須是自己非主動離職的情況才可以,并且社保必須買了一年以上才能夠申請。
一般情況下,失業保險金不去領取一般可以延后一段時間去領取,但是如果申請人累計兩次沒有去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話,將作為自放棄領取來處理,會被取消領取資格。法律快車提醒您,由于每個地區的失業保險政策有一定差異,一次建議最好向社保部門咨詢,或撥打12333社保熱線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