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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公司需要下列資質:有二百萬元以上人民幣的注冊資本;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和設施;有合法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質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